半岛彩票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提出,到2025年,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(国内生产总值)比重达到7.5%。这意味着在经济发展中,版权产业前景广阔。
随着ChatGPT、AIGC等兴起,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作品创作和文化传播中的版权问题,一直引发公众关注。在当天的论坛,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主动提及这一热点。在他看来,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迅速,已经比较广泛地运用在实践之中,“由于它的高质量,高效率和高效能,我们不能在一般意义上来讨论它是不是作品,或者需不需要一定的法律形式进行保护。”在阎晓宏看来,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的内容,即使不纳入版权保护的范畴之中,也需要有一种法律的形式来保护,一切的原因就在于它属于先进的生产力范畴,它带来了更高的效率,更高的质量。作为创新成果,它迫切需要法律进行调整,以对其进行规范和适应。同时,他提到,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所产生的内容,多是以文字或者是形象图像或者是声音呈现的,从这个角度来看,将它纳入版权法的范畴之中可能是比较恰当的。
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总干事加迪·奥龙也关注到人工智能。他提到,这种新事物的出现改变了作品创作的过程,“这是机遇也是挑战。”对于人工智能版权,他提出,应当对使用版权作品“训练AI”进行许可,避免AI未经同意就使用版权作品。同时,人工智能平台应该确认哪些素材是可以使用。
如今,版权产业与文化、数字产业深度融合、交叉,并在数字经济下出现了新业态,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、网络游戏、直播、电商、VR/AR等。随着新业态,特别是数字网络时代的发展,对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的版权保护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,新修改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,已经积极回应了部分新技术,增加了更加精准的保护手段。
他举例,在网络时代,产业链越来越长。比如,好的小说会被制作成电影电视剧,并在这个基础上再衍生出类似电影主题公园的业态。这种衍生叠加出新环节、新链条和新活动形态,对版权保护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新业态和版权保护,或存在“脱节”。他提到,在网络环境下,著作权人通过技术措施和网络授权使用协议,权利及其垄断范围极大强化,数字权利管理机制持续推动互联网迈向“付费有偿化”,加剧了网络空间的碎片化和过度产权化,进一步扩展了网络著作权的边界,也使得传统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空间呈现萎缩之势。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,正由最初偏向公众使用者的不平衡,逐渐转变为偏向著作权人的新的不平衡。在新的业态下,人们在传播方式以及作品消费体验上,应该克服机械主义的法律解释。
他强调,在新领域新业态中,无法想象没有版权的世界。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了版权,丰富了版权规则和理论。同时,版权是助力社会发展的,包括推动新领域新业态的成长,而不是相反。
腾讯集团副总裁徐炎则提到,他们非常重视版权价值,目前正打造海外自制内容品牌,自制内容及自有IP出海。比如,于2019年正式落地的WeTV,作为通过本地化服务深耕海外非华人市场的视频流媒体平台,目前已成为东南亚市场极具影响力的流媒体平台。他们还有多部自制影视内容通过国际知名发行商在海外发行,助力中华文化走向国际。